细签合同不让自己陷麻烦 |
法制周报记者 姜丽丽 |
| 三个月前,家住左岸春天的徐女士,和株洲喜居安装饰的一位项目经理黄楚谈妥了装修的条件和价 |
| 格,徐女士觉得包工、不包主材的报价4万多还合理,当时就决定下来了。 |
| 工程进场后,两个多月间进度一直不快,徐女士就催黄楚要快一点。不过没想到之后没几天,木作 |
| 组的包工头龙先生急着跟她打电话说:“黄楚不见了,手机也打不通,跑了。”这才发现麻烦不是一般大 |
| ,两人无奈之下求助 百姓说话。 |
| 百姓说话采访到株洲喜居安装饰,株洲喜居安称公司方面并不知情,合同是作为项目经理的黄楚自 |
| 己谈下的,公司方没有在合同上盖章。徐女士这才想起来,黄楚只是拿着喜安居的标准合同,签了自己 |
| 的名字,未盖章,这原本是一个很大的破绽,可她当时愣没看出来。 |
| 1月20日,徐女士告诉记者,喜安居答应把剩余的工程做完,仍由黄楚担任项目经理。据称,黄楚是公 |
| 司总经理的弟弟。徐女士说。而原来的木作业包工头暂时还未拿到黄楚应该结清给他的劳务费。 |
| 律师点评 |
| 因为合同的抬头和落款部分均无“株洲喜居安装公司”字样,而仅有黄楚个人签名,则黄楚的行为应 |
| 认定为其个人行为,与株洲喜居安装饰公司无关。如果黄楚失踪,株洲喜居安装饰公司又不愿意为此负 |
| 责的话,则徐女士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追究黄楚的个人责任,如继续履行合同,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,甚 |
| 至是合同诈骗的刑事责任等。 |
| 至于木作业包工头的劳务费问题,因黄楚与徐女士的签约为被认定为其个人行为,则包工头同样也 |
| 只能向黄楚主张其劳务报酬。 |
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 陈良俊 |
| ◎鸿扬家装专业点评 |
| 业主在签订装修合同前一定要认真的阅读其合同的条款,避免上当受骗,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 |
| 考察。 |
| 1、 合同的效力问题,就是业主将要签订的该份合同是否在法律允许的范围,和该合同的签订双方 |
| 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。就如本案中提及的一份没有盖章的合同一样,它所代表的公司方不具备独立法 |
| 人资格。 |
| 2、 合同的内容问题,是合同权利义务的具体化,是合同能否顺利履行的基本保证。因此,在签订 |
| 装修合同时,我们应当认真审查合同内容是否明确具体,是否符合业主的真实意志。 |